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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监察 主办:中国水电九局纪委(监察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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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中国水电九局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为了使中共中国水电九局纪律检查委员会(以下简称局纪委)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党内相关制度,制定本规则。 局纪委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程局改革发展的实际,坚持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,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的方针。推进依法治企,建设科学、规范、有序、高效的管理机制,为工程局的改革发展、稳定和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环境。 会议制度 第一条
工程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。会议时间为工程局年度工作会议后召开。 会议主要内容:传达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,总结局纪委年度纪检监察工作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,以及局党委确定的其它工作。 纪检监察会议由局党委书记主持,局领导、部门负责人、各单位、控股公司、项目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、纪委书记、驻项目部纪检监察员参加。
第二条
局纪委书记、驻项目纪检监察员座谈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。会议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。
会议的主要议题是:具体部署落实工程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;交流纪检监察工作;研究讨论有关制度建设。 第三条
局纪委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二次。召开时间为每年1月和7月。必要时随时召开。会议由局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。参加人员为纪委书记、副书记、纪委委员。需要其他人员列席会议的,由局纪委书记决定。
1月份会议的主要议题是:
(一)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全会,通报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、考核结果等。
(二)讨论、审定局纪委年度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工作报告,研究审定相关制度建设等有关重大事项。
(三)讨论研究案件的立案、调查、处理、审批事项及对当事人的党纪政纪处理事项。
(四)其它需要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。 7月份会议的主要议题是: (一)听取上半年工作总结,研究部署下半年纪检监察工作。 (二)研究有关重要工作安排。 (三)其它需要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。 局纪委书记办公会,根据工作需要可时随时召开。会议由局纪委书记主持。参加人员为纪委书记、副书记。纪委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,根据会议内容可列席会议。需要其他人员列席会议的,由局纪委领导决定。 第四条
局纪委民主生活会原则上在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后召开,会议由局纪委书记主持。参加人员为纪委书记、副书记、纪委委员。需要其他人员列席会议的,由局纪委书记决定。 参加会议的局纪委委员作年度述职述廉报告,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。
第五条
召开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、纪委书记座谈会、纪委员会会议、纪委书记办公会议、纪委民主生活会的组织,由局纪委办公室(监察部)负责承办。局纪委办公室(监察部)根据领导要求和各类会议的需要,提出具体方案和意见,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会议组织协调工作,通知与会人员。 局纪委办公室(监察部)负责会议记录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。负责纪委的文档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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